益客食品: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4年6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 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 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