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 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 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 转让: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