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监事会成员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