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延期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恒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2.7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409,000.00 元,扣除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