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1条 为加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 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第3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