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认定与登记 第5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 1 第1条 为完善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 则。 第2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按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3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