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奕东电子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披露信息 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的 规定。邓玉泉作为你公司董事长、邓可作为你公司总经理、 吴树作为你公司财务总监、谢张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你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请 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关于对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玉泉、 邓可、吴树、谢张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06 号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邓玉泉、邓可、吴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