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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于2023年9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个 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王毅清先生、胡胜利女士、钟雪松先生、陈珊瑚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董事任职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刘曙萍女士、唐治先生、陈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 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