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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或"公司")委托,指派黄艳律师、唐方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拟实施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