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创业板上市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 的信息披露义务。 1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