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 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 | 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 --- | --- | --- | --- | | | 投资金额(万元) | (万元) | (%) | |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