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和 2024 年 5 月 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 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更正后)》; 3. 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