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众会字(2024)第 00112 号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智能")编制的《广东瑞德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瑞德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专项鉴证报告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蕴(项目合伙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