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吴毅雄 卢振洋 王 兵 钱 新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经济效益而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及投资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