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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农生物:累积投票制度
MENONMENON(SZ:301156)2024-04-08 12:18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下同)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 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 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 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