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唯万 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 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以便于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