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主要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 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章 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1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董事会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