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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公平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