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 完成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必要时,独立董事可以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 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