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3年6月30日的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