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亦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五月修订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作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规避风险,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 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作细则 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 主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