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及所属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本公 司和所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 保守秘密。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