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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魏强、王礼节、易津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639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7378186000 名 称 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魏强、王礼节、易津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2024〕28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魏强、王礼节、易津禾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强、王礼节、易津禾: 经查,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 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1万 元。公司202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1.63万元,2023年由盈转亏。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年报披露,公司未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 五十一条,魏强作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礼节作为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兼董事)、易津禾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 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