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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 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