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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KOTEIKOTEI(SZ:301221)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 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 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