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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编报规则 1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