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47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公司"或"发行 人")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我们对于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 析与核查,现根据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 1. 根据发行人《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 次募集资金总额 43,766.89 万元,累计已投入金额为 26,485.57 万元;前次募投项 目电机风机扩建项目调整前承诺投资金额 12,933.60 万元,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 18,002.08 万元,投资进度 6.29%。根据前次问询函回复,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前次电机风机扩建项目投资进度为 8.39%,该项目需要先将前次生产基地扩建 项目主体竣工并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