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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 使用安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常州祥明智 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相应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