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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 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法人黑龙江骏鹰投资有 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 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