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开展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