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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医疗: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与披露过程中,应根据有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 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汇报 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