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基于公司现 任独立董事王清刚先生、娄亦捷先生、郑晓风先生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清刚先生、娄亦捷先生、郑晓风先 生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