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周中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周中胜,1978 年 10 月生,博士学历,中国社科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曾在香港浸会大学做访问 学者,2013 年 12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任江苏国泰独立董事。2007 年 8 月至今任 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副院长,现兼任苏州新区高新 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36)独立董事、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555) 独立董事、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