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威尔高: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2-4-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3]1432-1 号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高")管理层按照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的截止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江西威尔 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执行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估其有效性是威 尔高管理层的责任。 3-2-4-2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公司在所有重大方 面是否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包括获取对内部控制的了解,评估重大缺陷存在的风险,根据评估的风险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