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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通力科技增加公 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