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 1 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 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 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法律意见书 致: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聚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