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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 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