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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 其证券账户下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 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