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张丹)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丹为三博脑 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