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博脑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三博脑 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 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六条 公司拟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