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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YXNMYXNM(SZ:301300)2023-12-05 12:45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改选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决议生 效后立即就任。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由公司董事担任的委员,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远 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