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翔新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 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81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