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型文件以及《深圳市智 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 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