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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智立方自动 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