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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FRONTOPFRONTOP(SZ:301313)2023-11-17 12:50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 分析,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激励计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