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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FRONTOPFRONTOP(SZ:301313)2023-12-15 11:26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