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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FRONTOPFRONTOP(SZ:301313)2024-01-17 11:26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组成人 数的1/3。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 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非独立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