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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我们作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