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 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 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经 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