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唯特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